曾经想过:为什么自己会缺乏安全感?
记忆中,小时候就开始这样了。
还记得小时候,我时常发恶梦。
梦见妈妈抛弃我,不理我了。
我就一直走,一直走,都找不到妈妈。
开始喊:“妈妈不要我了!妈妈不要我了!”
然后惊醒过来。
也许是因为发恶梦的次数太频繁,妈妈有一段时间是陪我一起睡的。
所以我被吓醒后,妈妈就会第一时间安慰我。
这就是所谓的缺乏安全感吗?
恐怕每一个小孩都是这样吧!
最近,那种不安全感,又回来了。
它不频繁,只是有时候,趁我不注意时,会悄悄来访。
我害怕,这种感觉。
也许是因为看了”Love of Siam”这部电影,
我才会无来由地想寻找寂寞的原因。
而当我发现自己在害怕时,又拼命地寻找害怕的原因。
得到的答案,似乎不存在着一个而已,而是由无数个造成的。
就如电影中Mew所说的:
小时候,我们会觉得孤独,可能是没有朋友。
当栋和阿嫲都离他而去后,他才渐渐明白,
那一种,寂寞得可怕的心情。
不过,也仅仅是一种心情,因为,日子总该活下去。
一个人,不简单。
当我还没从这部电影的遗憾中走出来,
我又开始接触蔡智恒的《蝙蝠》。
读着读着,眼泪不停地流下来。
想起了小时候很多很多的事情。
很喜欢小说中的这一段文字:
我来到台北念大学后,偶尔一个人去逛逛百货公司。
当我要踏上手扶梯时,通常会莫名其妙想起阿爸。
[一……二……三!] 阿爸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响起,[很简单吧。]
我因此而发楞以致挡住后面的人,这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。
后来我逛百货公司时只搭电梯,从不搭手扶梯。
直到认识文贤之后,我才又开始搭手扶梯。
这让我想起她。
我太幸运了,因为从小到大,爸爸给了我厚实的安全感。
我搭手扶梯时,不曾害怕过。
我也告诉自己:要坚强。
只有坚强,才能够克服所有的害怕。
谢谢你们,
温暖了我无知的恐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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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在过去活着
我要的幸福
有人说,寂寞其实很好。
寂寞可以告诉一个人,
他有多幸福,他应该知足。
因为曾经寂寞,所以当幸福到达时,才会去珍惜。
总结来说,我应该享受寂寞。
可是,我压根儿不觉得有什么好。
有人认为寂寞好,是因为他们并不真正的寂寞。
他们只是一个人,他们只是孤独。
而我,喜欢一个人的时刻,但是却承受不住寂寞。
于是,我讨厌上面子书。
面子书很热闹,但是却反衬出我的寂寞。
我恨不得自己能够脱离它。
我喜欢跑出去。
我喜欢跟朋友混在一起。
有了他们,我就不再寂寞。
他们令我感受到,我不是孤独的。
朋友,我爱死你们了。
抱歉,我就是那么爱你们。
爱到利用你们来逃避现实。
逃避我最在乎的人。
利用你们来忘记他。
虽然,当一个独处时,才发现,
我能够忘记的,只是我还在爱着他。
如果给我时间,我会慢慢放下。
只要自己不再将回忆的画面重演,
或者对自己比较有信心时,
我想,我会开始,
寻找我要的幸福。
p/s: 我只想坚持每一步。
侯文詠“惊句”
我试着去了解自己,
却发现一切都是徒然。
我很怪,莫名其妙的怪。
当每一个都在羡慕别人,
希望自己也有对方的待遇时,
却忘记珍惜自己拥有的,放下自己失去的。
呵呵,这是叉烧教我的。
然而,又有多少人明白珍惜这个道理?
明白了,青春也许就过去了。
我不敢说自己懂得珍惜,反而,我觉得自己也太不知足了。
不知足,换来的就是奢侈的渴望。
我也许要学会,将期望放在对的地方。
不要期望自己能够得到别人有的东西,
而是期望自己能够从自己拥有的事中,
找到所谓的满足感。
就好像侯文詠说的一句话:
“满足感”,不是来自去满足于你想要的,
而是能感受到:你所有的,已是那么足够。
人总是习惯羡慕。
我羡慕你有很多朋友,你羡慕我成绩很好,他羡慕他的家境富有……
羡慕对方的表面,却没发觉到:
每一个人的风光背后,都有自己的辛酸。
如果你想要有某某的风光,就不要只羡慕,而是开始行动。
如果某某能够做到,你也可以的。
其实,这也只不过是很简单的道理。
成功与失败,也许只是一线之差吧!
失败后,不要气馁。
小学生都会说这一句话。
如果自己一直看不起自己,又怎样能够做到令自己满意的事情?
一次的失败,并不代表一百次都会失败。
就好像侯文詠说的一句话:
尽管我们追求的是“成功”。但真正刺激、提升我们的,却是“失败”。
如果,我们能够将失败后的挫败感,
转换为推动力的话,
也许“失败”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刺激,
而且,它会一种好的刺激。
奇怪,为什么我频频在说教?
不管了,我就是那么怪。
我也只是单纯地,
想藉着这一篇部落格来鼓励自己:
不要放弃自己,好吗?
聊天●公园
刚刚我去了家附近的公园。
总喜欢抬头看天空,看白云,看蓝天。
也许会想象空中有一个城市,住着跟我不一样的生物。
但是,今天很不一样。
因为有她跟我一起望天空,一起聊天。
呵呵,真的是名副其实的“聊天”。
我只不过是问了一句,
她就从另一区骑脚踏车来了。
好友善的一个女孩子。
我们之所以认识,也只不过是一次偶遇。
那天,我们在巴士上谈起来,到家后,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。
我没带雨伞,她竟然在我的住宅区就下车,遮我回家。
我之前有将它记录起来。
我看见了幸福
这就是我喜欢写部落格的原因。
日后,可以从文字中再一次体会那时的感受。
那是很感动的。
我们刚刚在公园的椅子坐下来,聊了一个小时吧!
很开心,因为在她面前,我好像卸下了面具。
可以毫无掩饰地,跟她谈起自己的生活,谈起她的生活。
最后,我们终于要各自回家了。
天即将黑,她问了我一句很可爱的话:
“你的家在哪里?我怕你又好像上次那样失踪。”
呵呵,应该不会吧!
你又不是男生,
我不会刻意在你生活范围消失。
我是异性恋者,所以也不存在着关系的问题。
所以,最后的那句,也只是一个笑话吧!
最后的最后,我知道了你的名字:珮菁。
p/s: “你好,我是毓琳。”
半清醒状态
不知为何,刚才在车上时,突然很想写部落格。
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,很久没出现了。
我生病了。
轻微伤风而已,但足以令我的头脑运作缓慢。
刚才做数学时,一直粗心,擦过,再做过。
不知道人的记忆可不可以擦过,再经历一次呢?
无论如何,我现在头痛,原谅我的语无伦次。
每次头痛,晕眩,都习惯上来写一篇。
这是什么烂习惯啊?
当然,都是轻微的,不然还怎么可以打到字?xD
好的,其实我并不向往失忆。
虽然刚才我联想到,如果能够删除部分的记忆的事。
一切也只是如果。
有时候,考试前夕,我总希望能有个pendrive能够插进我头脑。
然后,将所有的资料传送给我。
我又开始想:可不可以把我不想要的记忆也带走呢?
人总要学会去面对,
面对这个世界的黑与白。
所以我只是想像而已,
想像自己成为天使,就好像之前我说的那样。
之前,我告诉自己别再听着首歌了。
但是,最近又听回了。
也许,我不应该去害怕、逃避现实。
我想活得比从前快乐。
就好像勇敢地听这首歌。
p/s:既然缘浅,又何必情深?